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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时污水采样的方法是怎样的?

2021-12-29 16:17:18

  河流和湖泊常见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各种污水排放不达标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工业污水的私人排放行为,会对地表水质造成很大的污染。因此,及时掌握各种污水是否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尤为重要。但要获得准确的污水参数,必须掌握污水采样方法。


  1.水质检测时如何选择污水采样位置?


  (1)一类污染物:含有此类污染物的污水,无论是行业还是污水排放方式,还是接收水体的功能类别,都会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取样。一类污染物是指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苯并花。


  (2)第二类污染物:指长期影响小于一类污染物的环境污染物。在检测这类污染物时,在排污单位的出口取样。除一类污染物外,其他检测项目一般根据本要求选择取样点。第二类污染物是指pH值、色度、悬浮物、石油、挥发酚、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盐、甲醛、苯胺、硝基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锰等。


  2.设置污水采样点的要求。


  (1)在排污管道或排污渠道采样时,采样点应位于管道或渠道平直、水流稳定的部位。


  (2)当废水以水路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时,为防止公共水域的水回流到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适当的反流堰,收集点不得设置在堰溢流处。


  (3)为了了解废水的处理效果,可以在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同步采样。


  3.污水采样的时间和频率。


  (1)监督监测:地方环境监测站每年至少对污染源进行一次监测。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监测重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每年增加2-4次。由于管理或执法的需要,抽查监测或企业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2)为确认自我监测的采样频率,排污单位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加密监测。一般污水监测周期在8h以内,每小时采样一次。如果周期大于8h,每2h采样一次,但每个周期采样次数不少于3次。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对污染源进行调查监测时,也可以根据这个频率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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